最高法出手力扳民企司法弱勢
2014-12-30 09:57:52 來源:蘭瑞環球
面對非公有制經濟主體近年來遭遇的司法不公,司法機關開始有所行動了。12月29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于依法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而該《意見》也是最高法首次以司法指導意見的形式對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相關問題進行規定。長期處于司法弱勢地位的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有望逐漸被擺放至更公平合理的位置之上,這桿原本明顯存在傾斜的天平正在被慢慢“扶正”。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透露,《意見》對于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貫徹始終,明確規定對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性行為要依法審慎對待,只要不違反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得以違法論處;違反有關規定,但尚不符合犯罪構成條件的,不得以犯罪論處。最高法民二庭庭長張勇健延伸解讀表示,我國法院將依法保護金融創新,對于民營企業當事人擔保、融資方面的創新做法,盡量采取一種寬容的態度。
不久前剛剛結束的2014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更加注重發揮企業家才能”這句首次出現的表述表明我國決策層充分重視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作用。而本次《意見》出臺,更被業內看做是我國延續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等方針,進一步在司法領域給予民企等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更多應有的“寬容”,釋放為這類經濟主體創造更寬松司法環境的信號。





